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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伏装机规模快速增长,严格落实“五不”原则推进分布式开发

返回列表 来源: 发布日期: 2022.08.25 浏览次数:

2022年7月21日,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主办的“光伏行业2022年上半年发展回顾与下半年形势展望研讨会”在线上召开,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新能源处二级调研员高楠、二级主任科员林城出席会议。高楠调研员梳理了光伏行业的发展成绩、趋势、相关政策,提出了推动光伏行业平稳发展的三点意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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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以来,光伏行业齐心协力应对各类挑战,取得良好开局。一是装机规模快速增长,呈现“淡季不淡”的新特点。今年截至6月底,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3087万千瓦,同比增长119%,累计装机规模约3.4亿千瓦,新增和累计装机规模已多年位居全球首位。二是装机结构进一步呈现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的态势,分布式光伏发展强劲,已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。今年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1965万千瓦,同比增长125%,在今年光伏发电新增装机中占比约三分之二;累计装机约1.3亿千瓦,在光伏发电总装机中的占比超过三分之一。 三是发电量不断增加,消纳利用总体保持较高水平。今年截至6月底,我国光伏发电量约2050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30%,平均利用率约97%。四是技术水平不断进步,技术路线加速迭代。我国已掌握完备的光伏装备制造产业链,国际竞争优势凸显,硅料、硅片、电池片、组件等各环节产能产量均占据全球绝对引领地位。五是发展模式不断创新,探索形成了“建筑+光伏”“交通+光伏”“生态治理+光伏”等新模式新业态。

我国实现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的时间紧迫、任务艰巨,必须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的替代行动,坚持可再生能源“以立为先”,不断解决发展面临的问题与困难,打通堵点、破除制约,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进一步换挡提速,由增量补充转为增量主体并尽早进入存量替代阶段,努力实现“快立、早立、大立,立住、立稳、立好”,为实现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提供坚强保障。“十四五”以来,根据光伏发电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,我们不断完善发展政策与发展环境,重点出台了“一个规划、一部政策、两大举措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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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是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《“十四五”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》,今年6月初已向社会正式公布。《规划》首次采用了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形式,将有利于加强部门协同,形成政策合力,更好地推动《规划》落地实施。《规划》锚定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目标,明确提出了以区域布局优化发展、以重大基地支撑发展、以示范工程引领发展、以行动计划落实发展的思路,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、就地消纳与外送消纳并举、单品种开发与多品种互补并举、单一场景与综合场景并举,进一步推动光伏发电实现更大范围的开发、更多场景的应用、更多模式的融合、更高水平的利用。

二是今年5月,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《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》。这是国务院继2013年印发《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后,在新能源领域出台的又一部重要政策文件。《实施方案》围绕创新开发利用模式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等7个方面,有针对性地提出21条政策举措,旨在打通新能源发展的政策堵点痛点难点,重点解决新能源“立”的问题,为新能源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持。

三是去年以来,我们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,组织实施了两大发展举措,成为促进光伏发电快速发展的重要抓手。一方面,积极推进以沙漠、戈壁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,充分发挥基地项目的“集团军”作用,第一批装机规模约1亿千瓦的基地项目开工建设超九成,第二批基地项目建设也已启动;另一方面,组织开展整县(市、区)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,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,全国共676个县(市、区)纳入试点范围,各地正规范有序推进。据统计,截至今年5月底,整县(市、区)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已累计并网装机规模达2071万千瓦。下一步,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抓好《规划》《实施方案》的落地实施,制定任务分工方案,确保见行见效。

未来光伏发电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,装机规模保持快速增长将成为新常态。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,光伏发电的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仍面临不少挑战,用地、接网消纳等制约因素愈发凸显,尤其是去年以来产业链价格的整体上涨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平稳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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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上,就光伏行业如何实现平稳发展,提出了三点意见:

一是共同维护光伏产业链的平稳有序健康发展。当前,行业各方集中反映产业链出现了一些非常不合理的现象与行为,部分环节严重影响了产业链的上中下游平衡协调发展,各方诉求都很强烈。产业链的供应稳定、价格平稳既是全行业的共同期待,也符合全行业的共同利益,每位成员都有责任、有义务维护。希望大家牢记“国之大者”,共同维护产业链的平稳有序健康发展,为我国如期实现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目标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。

二是共同维护光伏发电开发市场的良性竞争秩序。当前,光伏发电已进入平价无补贴发展新阶段。国家不再实行规模管理,建立了规划引领、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,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,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都可以平等参与光伏发电开发市场竞争。据反映,部分地方、部分企业出现了无序竞争、恶性竞争甚至不正当竞争等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。这些非理性行为必将损害行业的整体利益,也将由行业自身承受代价,希望大家加强行业自律,理性投资决策,共同维护好开发市场的良性竞争秩序,确保行业的可持续发展。

三是严格按照“五不”原则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。分布式光伏具有点多面广、布局分散、单体规模小等特点,协调屋顶资源相对费时费力。整县开发试点能够充分调动地方、企业积极性,整合利用闲置屋顶资源,实现“小而散”向“规模化”的转变,但是“好经”也要谨防被“念歪”。据反映,部分地方、部分企业出现了“一县一企”“圈而不建”、暂停备案、打着试点旗号损害农民利益等行为。这些行为严重违背了试点工作的良好初衷,希望大家按照公平开放原则平等参与竞争,充分发挥央国企、民企的各自优势,切实加强 合作,探索形成互利共赢的良好发展模式,同时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。

“十四五”是推动实现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目标的关键期、窗口期,我们将与各位行业同仁一道,坚定发展信心决心,根据行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发展环境、政策体系、标准规范、开发模式,推动优化营商环境,规范开发秩序,促进光伏发电实现更大规模、更高比例、更高质量的跃升发展,为我国如期实现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目标、圆满完成“十四五”规划目标贡献更大力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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